||

非法制造DIOR、LV等10个品牌注册商标标识,辽宁70后女子被判一缓一并处5万元罚金

海城市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20)辽0381刑初466号 公诉机关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曹娜,女,1978年1月21日生,汉族,高中文化,农民,户籍地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住所地辽宁省海城市。因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于2019年12月30日被海城市公安局监视居住。 辩护人刘英男,辽宁日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