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检察院通报上海首例危险作业罪案办理情况

日前,嘉定区检察院通报该院办理的全市首例危险作业案情况。这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危险作业罪以来,上海市首例以危险作业罪提起公诉的案件。 以往,按法律规定,只有在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时,刑法才会介入,但这往往为时已晚。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尚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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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例非法储存危化品涉嫌危险作业罪案件被提起公诉

2021年7月13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就被告人袁某、陈某涉嫌未经依法许可、擅自从事危险物质储存的危险作业罪,向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本市首例危险化学品非法储存涉嫌危险作业罪被提起公诉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