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检察院通报上海首例危险作业罪案办理情况

日前,嘉定区检察院通报该院办理的全市首例危险作业案情况。这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危险作业罪以来,上海市首例以危险作业罪提起公诉的案件。 以往,按法律规定,只有在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时,刑法才会介入,但这往往为时已晚。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尚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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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储存危化品,上海首例危险作业罪宣判,2被告获刑

8月6日,经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全市首例危险作业案当庭判决,2名被告人分别获刑。据悉,此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上海市首例危险作业案。 2020年7月,被告人袁某、陈某共同租下本市某面积达6000余平方米的仓库,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储存资质的情况下,招揽数家化工企业存放乙酸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