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 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主任
王康律师,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主任,注册安全工程师,曾任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原安监局公务员、原《中国安全生产报》记者,专业处理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相关法律事务。2024年、2025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年度优秀独立律师。 因曾在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工作,王康律师十分熟悉安全事故、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和存在的问题,善于对因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引发的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和有效应对方案。王康律师辩护的当事人涉嫌失火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刑事案件中,有多例获得法院判决当事人无罪、公安机关对当事人撤销案件或终止侦查、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当事人等结果;王康律师代理因安全事故行政处罚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有多例获法院判决确认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结果;王康律师代理的因火灾事故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中,单个案件曾在原告诉讼请求的基础上,为委托人减轻赔偿责任近1000万元,减轻赔偿责任比例近90%。 2021年《安全生产法》修正后,王康律师受邀参加编写了《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用简明问答》一书,对新《安全生产法》做了全面解读。王康律师多次受邀为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尽职免责培训,服务客户包括赤峰市敖汉旗应急管理局、温州市平阳县人民政府安委办、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家坝水电站、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等。
曾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从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熟悉事故调查程序、证据固定与责任认定的内部逻辑。
通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具备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背景,能读懂技术鉴定意见并发现其中的关键问题。
现任律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主任,专注事故类刑事辩护、行政应对与民事赔偿,代理多起重大事故案件。
「事故已经发生,公正的认定不能再缺席。」
我既做过事故调查者,也做过被调查者的辩护人——这双重身份,让我更清楚每一份证据的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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