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化学品物理危险性测试导则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三函〔2014〕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0号)的有关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化学品物理危险性测试导则》(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自行下载)。现予以公布,请督促有关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认真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4 年6 月16 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化学品物理危险性测试导则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三函〔2014〕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0号)的有关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化学品物理危险性测试导则》(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自行下载)。现予以公布,请督促有关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认真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4 年6 月16 日
王康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主任,曾任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原安监局公务员、原《中国安全生产报》记者。
因曾在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工作,王康律师十分熟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和存在的问题,善于对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和有效应对方案。
目前,王康律师为多地应急管理局、多行业领域的企业提供了诉讼、非诉讼等法律服务。王康律师辩护的当事人涉嫌失火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合同诈骗罪等刑事案件中,有多例获得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等结果;王康律师代理的因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有多例获法院判决确认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结果;王康律师代理的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案件中,有多例取得全面胜诉、再审改判等好结果。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关于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高检执检〔2016〕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 现将《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关于贯…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燃气安全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 安监总厅政法函〔2015〕227号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请明确有关燃气安全许可相关问题的请示》(苏安监〔2015〕255号)收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一、关于沼气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问题 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解答(一)》的通知 京高法发〔2024〕534号 市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金融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各区人民法院;各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2021年最新版) 第一类 1. 1—苯基—2—丙酮 2. 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3. 胡椒醛 4. 黄樟素 5. 黄樟油 6. 异黄樟素 7. N—乙酰邻氨基苯酸 8. 邻氨基苯甲酸 9. 麦角酸* 10. 麦角胺* 11. 麦角新碱* 12. 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在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通过扩大听取意见范围、拓宽听取意见渠…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调查令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3年7月31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次全体会议通过)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德县、宿松县人民法院: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调查令的实施办法(试行)》已于2013年7月31日由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