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 记者近日从北京市有关部门获悉,北京丰台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党中央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伤员救治、安抚善后和事故调查处置等作出部署。北京市公安机关对涉嫌违法犯罪的20名企业人员立案侦查。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和消防救援队伍相关纪检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对事故中涉嫌违纪违法的41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北京长峰医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文杰、北京长峰医院院长王晓玲、中源信诚(北京)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伟峰等20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中19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同时,对该事故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丰台区委、区政府,六里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应急管理和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41名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给予丰台区委书记王少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丰台区委副书记、区长初军威政务记过处分;给予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刘俊彩政务记过处分;给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丁胜政务记过处分;给予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李云浩政务记过处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批评教育等处理。
事故发生后,北京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迅速开展事故救援,稳妥有序做好善后处置,在全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以医院、养老机构为重点,深入开展六类高风险领域场所专项整治,突出抓好燃气、施工现场、电动自行车等薄弱环节隐患排查,坚决防范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首都安全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对事故处理作出决定后,北京市委迅速召开常委会会议贯彻落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对持续抓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化安全生产领域系统治理作出安排部署。
北京丰台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事故追责问责人员名单(41人)
地方党委政府
1.王少峰 北京市丰台区委书记 党内警告
2.初军威 北京市丰台区委副书记、区长 政务记过
3.崔旭龙 北京市丰台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执行副主任 党内严重警告
4.薄澜 北京市丰台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 党内严重警告,建议免职
5.高志庆 北京市丰台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 党内警告
6.李宗荣 北京市丰台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执行副主任,区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 党内严重警告
7.王东波 北京市丰台区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政务记大过
8.李岩 丰台区六里桥街道党工委书记 党内严重警告
9.王润泽 丰台区六里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政务记大过
10.郭炜 丰台区六里桥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
11.林晶 丰台区六里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城乡管理办公室主任 政务记大过,建议免职
12.赵柳东 丰台区六里桥街道办事处平安建设办公室副科长 政务记大过
13.任云壮 丰台区六里桥街道办事处城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政务降级
卫生健康系统
14.刘俊彩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政务记过
15.王建辉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政务记大过
16.王开斌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全保卫处处长 政务降级
17.刘婉莹 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
18.刘鹏 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
19.信振江 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党内警告
20.姬小薇 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科科长 开除党籍、政务撤职
21.李志新 丰台区医院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政务记过
22.陈则锋 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后勤保障科(安全生产科) 负责人 政务记大过
23.杨京生 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队队长、专职安全员 党内严重警告
24.卢守华 北京丰台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政务记大过
住建系统
25.丁胜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政务记过
26.姚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业管理处副处长 政务记大过
27.张晓光 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党组书记 党内严重警告, 建议免职
28.雷海正 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副主任 政务记过
29.张红波 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政务记过
30.王名臣 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施工安全管理科科长 政务记大过
消防救援机构
31.李云浩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政务记过
32.高友国 北京市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党委副书记、支队长,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防火监督处原处长 政务记大过
33.戴俊寿 北京市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党委副书记、支队长 政务记大过
34.孙运兴 北京市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 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
35.王克新 原丰台区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党内严重警告
36.唐立军 原丰台区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 党内严重警告
37.焦荣豪 北京市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二科科长 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
38.池文涛 北京市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二科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政务降级
39.王笛 北京市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二科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政务降级
规自系统
40.马林涛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批评教育
应急系统
41.王峰 北京市丰台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诫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