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海宁市委宣传部微信公众号“海宁发布”通报:6月1日0时01分接到群众报警,海宁市黄湾镇闸口村一临时工棚发生一起爆燃事故。
事故发生后,公安、应急管理、消防、120急救等部门迅速前往事发地进行处置救援。明火已于1时07分扑灭,造成5人死亡。目前,调查及善后工作正在进行中。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该起事故为较大事故,应由事故发生地地级市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
因海宁市为嘉兴市代管的浙江省辖县级市,且该起事故发生在2023年安全生产月首日,影响较为恶劣,王康律师认为,不排除由浙江省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提级调查的可能。
2023年安全生产月主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