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修订)》第六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
(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
(四)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修订)》第六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
(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
(四)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王康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主任,曾任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原安监局公务员、原《中国安全生产报》记者。
因曾在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工作,王康律师十分熟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和存在的问题,善于对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和有效应对方案。
目前,王康律师为多地应急管理局、多行业领域的企业提供了诉讼、非诉讼等法律服务。王康律师辩护的当事人涉嫌失火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合同诈骗罪等刑事案件中,有多例获得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等结果;王康律师代理的因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有多例获法院判决确认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结果;王康律师代理的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案件中,有多例取得全面胜诉、再审改判等好结果。
咨询:《安全生产法》第51条规定,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请问哪些行业才是高危行业,国家有什么规章文件规定作为依据吗?咨询时间: 2022-03-09 回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140号)第六条规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
2021年6月8日,有网友在应急管理部网站“公众留言”栏目留言,咨询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认定若干意见问题的函》(政法函〔2007〕39号)是否已经废止,同年7月21日,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回复该网友称“此文件尚未被废止”。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规定,所谓轻伤,指因事故造成的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受到伤害,经医院诊断,需歇工3个工作日及以上、105个工作日以下。
咨询类别:法律政策 咨询内容: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是否提起诉讼,检委会经讨论后决定提起诉讼。在执行决定中,发现多起事实中部分案件事实证据发生变化,拟放弃该部分事实认定,按照剩余几起事实提起诉讼,此种情形是否属于改变检委会决定?(咨询人: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 王石良) 个人意见:检委会经讨论决定提起…
问: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国家对从事法医类鉴定等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
根据《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中央企业的合规,是指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