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某化学品不含有《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中的成分,且已经鉴定不具有物理危险性,但有皮肤腐蚀类别2,皮肤致敏物类别1等健康危害,请问生产该类产品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吗?销售该类产品,需要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吗?咨询时间: 2022-03-21
回复:您好,按《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那么销售该类产品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回复单位: 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二司 回复时间: 2022-03-23
咨询:某化学品不含有《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中的成分,且已经鉴定不具有物理危险性,但有皮肤腐蚀类别2,皮肤致敏物类别1等健康危害,请问生产该类产品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吗?销售该类产品,需要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吗?咨询时间: 2022-03-21
回复:您好,按《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那么销售该类产品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回复单位: 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二司 回复时间: 2022-03-23
王康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主任,曾任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原安监局公务员、原《中国安全生产报》记者。
因曾在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工作,王康律师十分熟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和存在的问题,善于对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和有效应对方案。
王康律师辩护的当事人涉嫌失火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合同诈骗罪等刑事案件中,有多例获得法院判决当事人无罪、公安机关对当事人撤销案件或终止侦查、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当事人等结果;王康律师代理的因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有多例获法院判决确认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结果;王康律师代理的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案件中,有多例取得全面胜诉、再审改判等好结果。
咨询:您好,请问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比如在攀登有护栏的楼梯时,突发晕厥导致坠落,是否会被定性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若定性为非责任事故,是否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处罚 咨询时间: 2022-08-24 回复:根据现行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突发疾病(…
咨询: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那生产成品油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吗?咨询时间: 2021-12-23 回复: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从事生产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
咨询:实际工作中遇到一些化学品,具有《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确定原则描述的危险特性,但其不在《危险化学品目录》中。例如碳酸甲乙酯闪点低于28摄氏度,火险类别属于甲类,但是碳酸甲乙酯不在《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生产碳酸甲乙酯是否需要许可如果需许可,具体的许可依据?咨询时间: 2021-11-30 回…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规定,所谓急性工业中毒,是指人体因接触国家规定的工业性毒物、有害气体,一次吸入大量工业有毒物质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人员立即中断工作,需歇工3个工作日及以上。
咨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37号文件是否仍在使用,是否有更新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颁布并实施。咨询时间: 2022-05-17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修订)》第六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