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6日,西湖区应急管理局对杭州三杭蒙费电梯部件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进行焊接作业的焊接工罗某某未按规定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持假证从事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西湖区应急管理局立即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要求罗某某立即停止焊接作业。同月12日,西湖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再次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执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罗某某仍在违规从事焊接作业,现场还发现另有4名正在从事焊接作业的员工也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经现场勘查,该公司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岗位区域与危化品仓库、车间办公室、其他车间相连,若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岗位区域发生火灾或窒息性气体(氩气和二氧化碳混合气体)泄漏,极易导致事故发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实危险。
经核查,该公司拒不执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依法责令停止作业的行政指令,其行为违反《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二)项“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之规定,已涉嫌危险作业罪。鉴于本案已涉嫌刑事犯罪,西湖区应急管理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8月20日,西湖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危险作业罪对该公司安环部经理赖某某立案侦查。西湖区公安分局于7月13日对罗某某作出“行政拘留4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