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1-苯基-2-溴-1-丙酮和3-氧-2-苯基丁腈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
国办函〔2014〕40号
公安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国务院同意将1-苯基-2-溴-1-丙酮和3-氧-2-苯基丁腈增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中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国务院办公厅
2014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1-苯基-2-溴-1-丙酮和3-氧-2-苯基丁腈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
国办函〔2014〕40号
公安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国务院同意将1-苯基-2-溴-1-丙酮和3-氧-2-苯基丁腈增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中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国务院办公厅
2014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王康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主任,曾任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原安监局公务员、原《中国安全生产报》记者。
因曾在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工作,王康律师十分熟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和存在的问题,善于对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和有效应对方案。
目前,王康律师为多地应急管理局、多行业领域的企业提供了诉讼、非诉讼等法律服务。王康律师辩护的当事人涉嫌失火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合同诈骗罪等刑事案件中,有多例获得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等结果;王康律师代理的因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有多例获法院判决确认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结果;王康律师代理的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案件中,有多例取得全面胜诉、再审改判等好结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认定若干意见问题的函》 政法函〔2007〕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近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反映,对由于某些原因造成的事故是否属于生产安全事故,如何认定和统计,希望能有个意见。这也是随着安全立法工作的深入…
8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准确规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内容,依法合理细化具体情节、量化罚款幅度,坚决避免乱罚款,严格禁止以罚款进行创收,严格禁止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者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 《意见》要求,罚款数额的从轻、一般、从重档次情…
废止依据: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规定 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已经2016年1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四…
废止依据: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保监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安监总办〔2017〕1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保监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
关于印发广东省委托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暂行规定的通知 粤安监〔2009〕88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政府法制机构,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政府法制机构: 《广东省委托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暂行规定》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61号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01年10月19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 贾春旺 二○○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