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消息,4月28日下午,广西玉林北流市新丰镇一幼儿园发生男子伤人事件,澎湃新闻当日16时许从北流市应急管理局获悉,市相关领导及应急管理局的领导已经到达现场处置,市公安局已经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另据央视报道,记者从广西北流市宣传部了解,事发28日14时许,地点是新丰镇民办健乐幼儿园,初步了解有16名幼儿、2名教师受伤,其中两名幼儿伤势较重。目前,玉林市、北流市正在组织力量不惜一切代价救治受伤人员,公安机关已抓捕犯罪嫌疑人,具体情况正在调查处理中。
新丰镇政府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嫌犯持刀砍伤2名大人、16名幼儿。受伤人员已经第一时间送医治疗,至于具体的伤亡情况,还需要等待通报。
看到这条新闻,老王首先是要强烈谴责犯罪嫌疑人,不管你经历了什么遭遇了什么,对幼儿园师生行凶都是罪大恶极不可饶恕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在谴责犯罪嫌疑人的同时,老王也对澎湃新闻在刑事案件发生后去采访应急管理局的行为和北流市应急管理局领导前往刑事案件现场处置的行为感到十分不解!
媒体进行新闻报道,采访应尽可能对口,刑事案件就应该采访公安机关或案发地宣传部,发生在幼儿园的刑事案件,还可以采访教育局、幼儿园。一个发生在幼儿园的刑事案件,跑去采访应急管理局,记者是否对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存严重误解?
作为应急管理局,必须要搞清楚自己的职责和职权范围,每个政府机关都有其法定职责和职权,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可千万莫要耕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啊。
当然了,任何一个基层政府部门(包括应急管理局),都必须接受同级和上级政府的领导,在紧急情况来临时,服从紧急安排也是应该的,但只能是极其罕见的情况下才应该如此,否则岂不乱套?
最后,老王希望犯罪嫌疑人早日受到法律制裁,也希望类似的情况不要再次出现,让一切在现行规则下平稳运行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