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起火原因无法查清时,认定书应当如何表述?

王康律师事故百科

问:火灾起火原因无法查清时,认定书应当如何表述?

答:根据《火灾原因认定规则》第 8.1.4 条规定,应写明有证据能够排除和不能排除的起火原因;不能排除的起火原因不应多于两种,也不得作出“起火原因不明”的认定。

返回栏目 →

遇到事故案件,请找懂事故的律师

委托王康律师,最佳的时间是事故发生时,其次是现在!

电话咨询

微信沟通,预约咨询

王康律师微信二维码

微信号:15313771815

站内搜索

您想查找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