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维持原火灾事故认定,什么情况下重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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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什么情况下维持原火灾事故认定,什么情况下重新认定?

答:根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 39 条规定,原认定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且起火原因认定正确的,应予维持;主要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确实充分、违反法定程序影响结果公正、认定明显不当或者起火原因认定错误、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应直接作出复核认定,或者责令原认定机构重新认定。

依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 121 号)。本问答用于理解火灾事故调查程序,不替代具体案件的认定、鉴定或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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