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1日12 时 20 分,位于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东方装饰城内的一个临街店铺发生火灾,多家商铺被烧毁。

事故发生后,事发商户经营者夫妇被以涉嫌危险作业罪立案侦查,后公安机关变更二人涉嫌罪名为危险物品肇事罪提请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
当事人家属经过严谨筛选后,决定委托在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相关刑事案件辩护经验十分丰富的王康律师,为当事人辩护。
6月30日,王康律师在黄石市第一看守所依法会见了当事人,详细了解了其涉案情况,实地查看了火灾现场,并结合所了解到的情况,为当事人起草了不予批准逮捕辩护意见。

7月1日,王康律师前往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为当事人提交不批捕意见,并同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当面沟通,为当事人积极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