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联的他
“王律师,最近SXX和你联系了吗?有点着急,看到回复一下。”4月24日早上,我曾为其无罪辩护成功的当事人S先生的爱人,给我发来前述微信消息。
“近期没有联系过我,怎么啦?”我心想,这哥们儿不会又被抓了吧。
“他上周说找了个工作出去上班了,然后这周联系不上了,电话关机,家里人有点着急。”
“那你们去报个案看看吧。”
后来,S先生的家人去报了警。
4月26日下午,他弟弟联系我说,他们报警后被警方告知,S先生失联前已出境前往泰国,让他们与我国驻泰国大使馆联系寻求帮助。他们联系驻泰国大使馆后被告知,需要家属前往清迈报案。
失业的他
S先生今年39岁,是个码农,曾在北京互联网行业从业多年。
2023年,他从网上联系到我,委托我为他代理他与北京一家互联网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
S先生2018年入职该公司,担任技术主管,曾有着不错的工资待遇。
2021年起,因口罩事件等原因,该公司陷入经营困境,长期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S先生被迫与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申请劳动仲裁。
2024年7月,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就前述案件作出裁决,结果很理想。
起诉期限过后,公司没提起诉讼。于是我代理S先生申请了强制执行,后因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被终本了。
虽然因客观原因未能为其实现债权,但S先生还是对我非常认可。
被抓的他
2024年9月20日早上,S先生的弟弟给我打来电话,非常着急地告诉我,S先生被上海警方以其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为由跨省刑拘了,临走前,S先生给他发了个短信,让他委托我为S先生辩护。
接受委托后,我第一时间赶往上海某区看守所会见了S先生。
通过会见得知,S先生此次涉案,是因为其曾为境外人员(其不知对方国籍)搭建色情网站提供技术支持,获得约30万元的报酬(以U支付)。
了解前述情况后,我向侦查机关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但侦查机关未同意对S先生取保候审,并在刑拘期限将届满时报请检察机关对S先生审查批捕。
案件进入批捕程序后,我第一时间联系承办检察官,当面与其沟通了不宜批准逮捕S先生的意见。
承办检察官非常负责,在S先生被刑拘后的第32天,依法作出了不批准逮捕S先生的决定。同日,侦查机关决定对S先生取保候审。
无罪的他
2025年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上海警方联系S先生,让其前往上海,为其办理终止审查手续,将当初扣押的电脑等物品悉数返还给他,至此,我为S先生取得了无罪的结果。
此前,我曾将我为S先生无罪辩护成功的情况发在网络平台,一些律师以为我在做虚假宣传。他们十分不解,为他人搭建色情网站获利30万元,怎么可能终止侦查?怎么可能无罪?
是啊,绝大多数这样的案子,是不可能取得终止侦查这种无罪结果的。
那么S先生的案件为什么能取得终止侦查的结果呢?核心原因在于,他的案件有些特殊,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条但书的规定。而国内绝大多数搭建色情网站获利的案件,不具备适用前述规定的条件。
不知道此刻的S先生身处何处,处境如何,愿他能平安回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