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高处坠落事故,1名工人当场死亡
2024年11月11日,J省H市L县某空调维修店因经营门店地址变更,店主安排姜某刚、徐某堂、姜某玮、钱某俊、陈某军等人将位于旧门店的货物搬至新的经营地点。
当天下午14时44分,姜某玮正在一楼屋内安装冰箱内的玻璃挡板,徐某堂、钱某俊和陈某军在屋外门口装车,突然听见“轰”的一声,姜某玮赶到楼梯口查看,发现姜某刚面部朝上躺在自制升降设备旁,头下面全是血,姜某玮随即向屋外呼喊“出事了”,屋外人员立即到事故现场,钱某俊于14时45分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20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确认蒋某刚已经死亡。
不知如何处理事故,店主救助王康律师
事故发生后,空调维修店老板X先生面临巨大压力。一方面,死者家属提出了260万元的高额不合理索赔诉求;另一方面,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多次言语敲打,希望该空调维修店处理好死者家属索赔问题,如果事故善后处理不好,维修店将面临至少50万元的罚款,X先生甚至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焦头烂额之际,空调维修店老板X先生了解到,王康律师曾在地方安监局从事事故调查工作,非常熟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擅长在事故调查应对方面为发生事故的企业提供安全生产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经电话联系初步洽谈后,X先生决定委托王康律师就该起事故的处理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专业沟通化解矛盾,助力客户免遭罚款
接受委托后,王康律师立即出差前往L县,代表空调维修店与死者家属就赔偿事宜进行谈判。起初,死者家属情绪十分激动,认定其应当获得超过200万元的赔偿。
经过多次沟通,王康律师逐步让死者家属回归理性,并最终促使双方已合理的金额达成工亡赔偿协议,死者家属也对空调维修店及X先生出具了谅解书。
死者家属赔偿事宜解决之后,王康律师陪同X先生前往L县应急管理局,同该局负责事故调查的工作人员当面沟通,积极陈述申辩,希望事故调查组审慎考虑,不建议对空调维修店进行处罚。
2024年12月6日,L县事故调查组就该起事故出具的事故调查报告获L县人民政府批复,经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未建议空调维修店进行处罚。最终,L县应急管理局也未对空调维修店立案查处。
众所周知,企业发生致1人死亡的高处坠落事故,如果经调查认定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且企业对事故负有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企业将面临至少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通过专业有效的沟通,王康律师帮助发生事故的空调维修店免遭至少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充分彰显了王康律师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方面的具有卓悦的沟通能力。
